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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水文局荣获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 2020-06-11 12:06:27  浏览次数: 130

    

        4月29日,中共河南省委、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《关于表彰2017—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》,驻马店水文局获得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        “省级文明单位”是一项综合性荣誉,它不仅展现了驻马店水文局的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,更是对驻马店局整体形象、水文服务能力的认可和肯定。近年来,驻马店水文局在省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,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水文业务工作高度融合,坚持党建、精神文明、文化建设与水文业务发展同步推动、互相促进,精心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文明创建活动,在道德建设、文化建设、志愿服务、文明宣传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有力推动了驻马店局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,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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